第31章 院试

    第31章 院试 (第3/3页)

的说他躁,却是安全的。

    两条她还是不想走,她把墨磨完,开了个头。

    她先说穆纶的法本身没有错,转般分段,江船不入淮,淮船不入河,各段有各段的仓、各段的船、各段的日限。这一套在两浙行得最好,因为那几处仓多、吏熟、路近,出了事三日之内有人担。她再说这套法搬到边远去就坏了,一段路八百里,只有两个仓,仓上只有一个老吏,这个法到他手里不是法,是一张他看不懂的纸,上头催得急,他就先把账做平。

    “法可变,吏不可速变......穆纶之败,非其法之过,是他把一部新法交到了无人可继的地方。三年行遍天下,天下无此三年之人。”

    写到这里她停了很久,后头还有一句,她想了想,写了上去:

    “然则十七年后废其法者,亦未尝有以易之。故穆纶之法虽废,天下至今行其半。”

    末场考时务策。

    题问,本路岁漕东南之粟以实京师,转输之弊、仓廪之积,何以救之?

    这段问的是古代漕运体系的难题,东南粮食要长距离转运到京师,路上损耗大、成本高,仓库存粮又不够稳,怎么补救?

    这一场她写得最快。

    "江南岁漕四百万石,长运一船自江南至永安,往返近一年,船敝于途,卒逃于役......"

    她先陈时弊:一条船从江南运到永安,再空船回来,要走将近一年。船在路上就散了,押船的兵半道上跑了,账上写的损耗是一成,实数是一成七。粮仓没有粮食进出库的账簿登记,收了多少、支了多少、剩多少,全无账可查。新收的粮食直接堆压在旧粮上面,陈粮被压在下面。支取粮食时,只从上面取新粮。下面的陈粮长期取不到,积压久了就发霉腐烂。等陈粮烂掉后,就上报说是水损,是被水浸坏造成的损失。

    再引古制:前朝转般,分段而运。

    最后再列措施:

    一,分段转般。江船不入淮,淮船不入河,各段有各段的船、各段的仓;各段定里程、定日限、定折耗之额,超出本段之额者,追本段之人。

    从前是一条船一路担到底,从江南装粮,过江、入淮、进河,全是一个人扛着。出了事谁也说不清是在哪儿出的,江上风浪大,还是淮河搁了浅?反正损耗都是朝廷的。如今不这样了,切成几截,各管各的:你这段路,配你这段的船,用你这段的仓。跑多少里、几天到、允许多少损耗,全给你定死。多耗了?找你。哪一截出的窟窿,就找哪一截的人。

    二,仓立出入册。粮食按进仓的先后排队,先进的先出,后进的后出。别跟从前似的,新粮压旧粮,旧的压在底下没人管,烂了就说「水损」。账要立两本,一本搁仓里,一本送府里。仓上的人想改数?行,你跟府里那本对得上再说。每年秋后,两本账对一次,对不上就查。

    三,岁运十分之三雇商承运,立保、立限、立罚。

    这一条她后头多写了一句:“非为省费,为其有可比之价也。”

    不是图省钱,是要让官运有个可比的东西。如今官府运一石粮到底花多少钱,谁也说不清,你说多少就多少,没人能驳你。可一旦有三成让商人去运,商人的价就摆在那儿,你官运一石花三两,商人一石只要一两五,你凭什么?往后想报虚数,先看看旁边那个价。

    四,常平仓的价与量,年初出榜定死,不许临时议。

    粮贵的时候,平价卖出,压住粮价;粮贱的时候,照价收进,别让粮农亏死。卖多少、什么价,年初就写在榜上,到时候照办。不许临到跟前再开会商量——一商量,就有人能做手脚。

    最后论可行。

    她算了一笔账:这四条的花费都在前三年。分段要加仓、加吏、加船,是实打实的开销。可一成七的折耗,若减去一半,一年省下来的,就够抵这三年的投入。往后全是赚的。

    写到这里,她换了一支笔。

    “难不在此。”

    难的不是钱,进出账一立,从前靠着「损耗」两个字吃饭的人,就没饭吃了。这些人不会站出来跟你当面驳,驳了显得他们心虚。他们只会让这件事办不成。今天说仓不够,明天说吏不够,后天说商人不可信。拖着你,耗着你,等你自己觉得麻烦,不办了,他们就赢了。

    末一句,她写得很慢:

    “故凡欲变法者,先算一账:此法行之三年,何人少得,少得几何。此账不清,其法必废;废一回,后人益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