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法庭审判
第217章 法庭审判 (第3/3页)
行的相当规范,又是传唤证人作证,又是让法医和警察出面汇报的。
持续了四个小时,这才将所有流程走完,进入最后的宣判时刻。
双方做了简短的结案陈词之后,三名法官离席合议了大约三十分钟。
三十分钟后,主审法官重新回到审判席上,手里拿着判决书,面对众人严肃庄重的宣布道:
“本庭经审理查明,被维尔曼在事发当日指挥缉私艇机枪向巴恩斯,对一艘悬挂兰芳旗帜的合法渔船实施机枪射击,造成四名兰芳公民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综上,本庭依法判决如下:被告维尔曼,巴恩斯犯过失杀人罪,罪名成立”
“被告维尔曼,巴恩斯犯滥用职权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
“数罪并罚,判处被告维尔曼,巴恩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立即生效”
法槌落下,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审判庭里的华人猛的全体站了起来,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掌声和叫好声。
被告席上,维尔曼的身体晃了一下,只觉得身体一软,差点跌倒在地上。
另外一个倒霉蛋巴恩斯不可置信的看向审判庭,连忙为自己辩解:“我只是一名士兵,开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我没有其他选择,有罪也应该是我的长官,不应该是我”
“在军队中,士兵执行上级命令是应该的,但是你却可以打不准,你拥有打不准的权利”
“在本次事件中你不是没有选择,而你的选择是瞄准了那艘船,把子弹打进渔民的胸膛,你把准星对准了无辜平民,这是你个人的决定,没有人应该替你承担责任”
说着,林文庆直起身来,目光扫过在场众人:“本庭的判决依据的是事实和法律,判决不变,维尔曼死刑,巴恩斯死刑,立即生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留下这句话,李文庆毫不犹豫的在旁听人员热烈的掌声转身离席,本次审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