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法庭审判

    第217章 法庭审判 (第2/3页)

    法院只开放了一百个旁听席位,但门口的台阶上和街道两侧站了至少四五百人,人们挤在一起,踮着脚往法院大门方向张望。

    上午九点,审判庭的门准时打开。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后排临时加了两排折叠椅,连过道里都站满了人。

    审判席上坐着三名法官,中间的主审法官是兰芳司法部首任大法官林文庆,早年在新加坡做过多年律师,在大不列颠读过法律。

    被告席上,维尔曼和当时的机枪手巴恩斯俩人,穿着一身深灰色囚服站在铁栏后面,头发散乱脸色苍白,一看这段时间在兰芳的监狱里就没少挨收拾。

    现场除了这俩人外,还有两个白人律师的存在,荷兰领事馆派了两名律师到场旁听,但没有参与辩护的意思。

    这次的审判背后已经达成了一系列的协议,完全就是走个过场,不是几个律师能改变的。

    林文庆敲了一下法槌,宣布开庭。

    检察官站起来,翻开案卷,开始陈述起诉书:“被告维尔曼,原荷属东印度皇家海军缉私艇艇长,被告巴恩斯,原荷属东印度皇家海军缉私艇机枪手”

    “本年正月初四上午,被告缉私艇.....共发射子弹百发,造成船上四名船员当场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在明知或应当知道目标船只可能为合法渔船的情况下,未经任何确认程序即下令使用致命武力,属于明显的过度执法和过失杀人,且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检方以过失杀人罪和滥用职权致人死亡罪两项罪名对被告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死刑”

    等待兰芳的检察官念完起诉书坐下之后,林文庆看向被告席的两个辩护律师,开口问道:“被告方是否有辩护意见?”

    被委派来的荷兰白人律师站起身来,开始了侃侃而谈,面向林文庆开始了据理力争。

    虽然结局已经确定,但毕竟还是要演一下的,要不然的话,以后还怎么在律师圈子里混?

    庭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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