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顾氏的法律反击

    第217章 顾氏的法律反击 (第1/3页)

    在股价崩盘的阵痛中,顾氏集团迅速从最初的慌乱中回过神来,启动了系统性的法律反击。这场反击,由顾文舟亲自指挥,动用了顾氏集团多年来积累的全部法律资源和司法系统内的人脉关系。

    反击的规模之大、速度之快、手段之狠,超出了墨守团队的预期。

    一、反击的第一波:管辖权异议

    在寒晓东提交起诉书后的第五天,顾氏集团的律师团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长达三十页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的核心理由是:本案涉及的“涅槃计划”和“温柔乡”体系,其主要活动和证据所在地不在本市,而在邻省某市。因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至邻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这份申请书,表面上看是一个程序性的技术问题,但实际上蕴含着顾家的深层算计。

    邻省某市,是顾氏集团经营数十年的“根据地”。在那里,顾家拥有深厚的人脉关系和影响力。如果将案件移送至该市审理,顾家将拥有巨大的主场优势——从法官的指派到陪审员的遴选,从证据的认定到证人的保护,都可以施加影响。

    方诚在分析这份申请书时,面色凝重:“他们的策略很明确——利用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同时将案件转移到对他们有利的法院。这是法律战中非常经典的一招。”

    “我们能阻止吗?”寒晓东问。

    “可以提出反对意见,但最终决定权在法院。”方诚说,“我们需要尽快提交反对意见书,论证本案的主要活动和证据所在地在本市,或者至少与本市有密切联系。”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我们需要做好两手准备。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案件继续在本市审理,那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异议被支持,案件被移送,我们就需要在邻省重新组织法律攻势,那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二、反击的第二波:证据合法性质疑

    在提交管辖权异议的同时,顾氏集团的律师团队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据合法性异议书》,对寒晓东提交的部分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异议书针对的证据,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陈墨恢复的记忆。顾家律师声称,陈墨的记忆是在“催眠和药物辅助下恢复的”,其可靠性和真实性无法保证,不应作为证据采信。

    第二类,是顾文远提供的财务记录。顾家律师声称,这些记录是顾文远“非法窃取”的公司机密,其获取手段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应予排除。

    第三类,是卧底成员在身心灵工作室和星耀传媒获取的录音录像。顾家律师声称,这些录音录像是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秘密录制的,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其合法性存疑。

    “他们的策略很清晰。”方诚在分析会上说,“他们不直接否认证据的内容,而是攻击证据的合法性。如果能将这些证据排除在法庭之外,我们的指控就会失去支撑。”

    “我们有应对办法吗?”林玥问。

    “有。”方诚说,“关于陈墨的记忆,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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