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術卷第三 衰分

    九章算術卷第三 衰分 (第2/3页)

列衰,副并為法,以所發傜人數乘未并者,各自為實,實如法得一人。

    〔六〕今有稟粟,大夫、不更、簪裹、上造、公士,凡五人,一十五斗。今有大夫一人後來,亦當稟五斗。倉無粟,欲以衰出之,問各幾何?

    荅曰:

    大夫出一斗、四分斗之一。

    不更出一斗。

    簪褭出四分斗之三。

    上造出四分斗之二。

    公士出四分斗之一。  術曰:各置所稟粟斛斗數,爵次均之,以為列衰,副并而加後來大夫亦五斗,得二十以為法。以五斗乘未并者各自為實。實如法得一斗。

    〔七〕今有稟粟五斛,五人分之,欲令三人得三,二人得二。問各幾何?

    荅曰:

    三人,人得一斛一斗五升、十三分升之五。

    二人,人得七斗六升、十三分升之十二。  術曰:置三人,人三;二人,人二,為列衰。副并為法。以五斛乘未并者,各自為實。實如法得一斛。

    返衰術曰:列置衰而令相乘,動者為不動者衰。

    〔八〕今有大夫、不更、簪褭、上造、公士,凡五人,共出百錢。欲令高爵出少,以次漸多,問各幾何?

    荅曰:

    大夫出八錢、一百三十七分錢之一百四。  不更出一十錢、一百三十七分錢之一百三十。

    簪褭出一十四錢、一百三十七分錢之八十二。  上造出二十一錢、一百三十七分錢之一百二十三。

    公士出四十三錢、一百三十七分錢之一百九。

    術曰:置爵數各自為衰,而返衰之,副并為法。以百錢乘未并者各自為實。實如法得一錢。

    〔九〕今有甲持粟三升,乙持糲米三升,丙持糲飯三升。欲令合而分之,問各幾何?

    荅曰:

    甲二升、一十分升之七。

    乙四升、一十分升之五。

    丙一升、一十分升之八。

    術曰:以粟率五十、糲米率三十、糲飯率七十五為衰、而返衰之,副并為法。以九升乘未并者各自為實。實如法得一升。

    〔一0〕今有絲一斤,價直二百四十。今有錢一千三百二十八,問得絲幾何?

    荅曰:五斤八兩一十二銖、三分銖之四。

    術曰:以一斤價數為法,以一斤乘今有錢數為實,實如法得絲數。  〔一一〕今有絲一斤價直三百四十三。今有絲七兩一十二銖,問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