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老熊的筹码 李怀德的选择

    第318章 老熊的筹码 李怀德的选择 (第3/3页)

 加上茜茜平时不掺和不搅和,还有大气的行事风格,深得这帮宅男的拥护。

    贾张氏还想说什么,看着又要群起而攻之了,连忙住嘴,就连易中海都只是在边上看热闹,没有凑过来。

    刘逸菲被关在了保卫处,许大茂和丁大军两人一起来看她,还送东西来了。

    好在这边有周怀瑾的面子、周怀瑾父亲的面子,再加上保卫处处长的关照,因此才将她安排在一间办公室里面休息。

    (以下是相关资料,不属于正文,可以跳过。)

    豆包查询的资料,历史文比较难写,近现代同样如此,如有些许不符合当时的场景,不影响主题的情况下还请见谅。

    重要史实:“流氓罪” 这个正式刑法罪名,是 1979 年刑法才设立的,1962 年没有成文刑法典,没有法定 “流氓罪” 法条。

    当时对耍流氓、调戏妇女、聚众滋事、作风败坏这类行为,靠政策、司法解释。

    195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教养、刑事审判(比照类推)处理,地域差异很大,北京、广州、各地基层掌握尺度不完全统一。

    一、情节轻微(治安处理,不判刑)

    适用 1957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多为:公共场所言语调戏、耍流氓小动作、一般男女作风问题、轻微起哄滋事,尚不构成严重后果。

    警告:单位内部批评、大会检讨、写保证书,工厂、生产队、机关内部处理,不留刑事案底。

    行政拘留:1‑10 天拘留,少量罚款(最高 20 元),释放回原单位 / 生产队,记入档案,影响招工、提干、参军。

    很多男女作风问题,优先走单位行政处分:记过、降工资、开除、下放农村,不送公安。

    二、中等情节(劳动教养,最常见)

    没有达到判刑标准,但屡教不改、多次调戏妇女、乱搞男女关系、小团伙游荡滋事、社会影响坏,送劳动教养,不需要法院判决,公安 + 审批即可决定。

    劳教期限:1‑3 年,集中在劳教农场、工厂强制劳动;表现不好可延长。

    60 年代初,很多 “生活作风、流氓习气”,不走法院,直接劳教,这是 60 年代处理这类人的主流手段。

    三、情节严重,进入刑事判刑(法院判决,类推政策)

    没有 “流氓罪” 条文,通常按强奸、猥亵、侮辱妇女、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流氓团伙、奸淫多人等名义定罪量刑,参考建国初期刑事政策,1962‑1963 社会治理收紧,尺度偏严:

    单次暴力猥亵、当众侮辱妇女,造成被害人精神刺激:一般3‑5 年有期徒刑。

    多次猥亵妇女、玩弄多名女性、小流氓团伙滋事:5‑10 年。

    团伙为首分子、伴随暴力、造成被害人自杀重伤、民愤极大:10‑15 年,极少数无期;1962 普通流氓行为不会直接死刑,死刑只留给强奸杀人、伤人致死等恶性案件。

    四、行为区分(1962 实务)

    双方自愿通奸、谈恋爱多角关系:一般不判刑,大多单位处分、批判、劳教,极少坐牢。

    强制猥亵、当众侮辱妇女、团伙拦路调戏:最容易刑事立案。

    无业游民、街头流氓团伙成员,比在职职工判得重;公职人员、工人,优先内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