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杜甫·三吏三别

    第110章 杜甫·三吏三别 (第1/3页)

    世人以史为官家所书,杜甫却以诗为史。官家的史,记的是谁坐了御座;杜甫的诗,记的是谁没了家。

    第一节归雁之诗——“乱世中的诗史”

    至德二载(757)的春天,长安城里落了一场无声的雨。

    雨打在残破的宫墙上,也打在一个中年书生的袍角上。那人姓杜,名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今巩义)人,自号少陵野老。此时他困在叛军占据的长安,已经半年有余。

    去岁潼关失守,玄宗仓皇奔蜀,太子北走灵武。杜甫本是朝中一个小官,闻变即携家北避,想把家人安顿在鄜州羌村,自己再去投奔行在。可乱兵如麻,半道他竟与家人失散,自己也被叛军掳入长安。妻儿困在鄜州,生死未卜;他孤身陷贼,行动受制。

    那半年的长安,是杜甫一生最黑暗的日子。他曾登楼北望,写下那首后来人人能诵的《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山河依旧,国已破碎;春光越是明媚,越衬得人世凄凉。他不是伤春,是伤这春光照着的是一座鬼城——坊市萧条,宫阙蒙尘,昔日游人如织的朱雀大街,如今只闻胡骑的蹄声。

    可杜甫不是那种躲进书斋叹气的文人。他胸中装着的,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痴念,是“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的痴心。他深知,乱世里,一个读书人若不站出来,这天下便更没个人撑着了。

    杜甫出身书香门第,祖父杜审言是初唐名诗人,家风里浸着“奉儒守官”四个字。他少年时曾壮游吴越、齐赵,“裘马轻狂”过,也曾在洛阳与李白、高适纵酒登高,笑傲公卿。那时的他,以为天下是士大夫的天下,功名是探囊取物。可安史一乱,半生安稳被碾得粉碎——宗庙丘墟,朋友离散,自己也从“会当凌绝顶”的少年,变成了“麻鞋露肘”的难民。

    被掳长安那半年,是他人生最静的一段,也是最痛的一段。不能走,不能言,只能看——看胡骑踏碎御道,看宫人鬻身为奴,看春花在废墟上开得不管不顾。他这才明白,从前“裘马轻狂”时写的那些壮游诗,不过是太平里的闲笔;真正的诗,是要在血里泡过的。后来他写“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不是怀旧,是拿从前的盛,衬眼前的衰,衬得人心里发疼。这份“以盛衬衰”的笔力,是困居长安的半年,用眼泪喂出来的。这落差,没有把他打垮,反而把诗里的“我”,熬成了“我们”。他开始替天下寒士写,替沉默的黔首写,替那些连名字都进不了史书的蝼蚁写。李白写的是仙气,王维写的是禅意,而杜甫写的,是人味——是人在最不堪时,那点不肯灭的体温。

    听说太子李亨已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后更移跸凤翔,杜甫便暗中打定主意:逃。

    这一逃,是拿命赌的。长安四周皆是叛军岗哨,出城如过刀山。他昼伏夜行,专拣荒径,鞋跑丢了便赤脚踩荆棘,裤管撕烂了用草绳胡乱系住。几次差点被游骑拿住,靠的是一口乡音和一身破衣作掩护。一路上,他见过被枭首示众的唐臣,见过沿门乞食的宗室女子,也见过冻毙在壕沟里的幼童——这些都成了他后来诗里,不肯写的、却始终压在心头的砖。

    待他一路狼狈逃到凤翔行在,拜见肃宗时,身上已无一件完好的衣冠。

    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

    这便是后世传颂的“麻鞋见天子”。堂堂朝廷,困在西北一隅,此刻连一件给谏官穿的袍服都拿不出;而千里来投的诗人,也顾不得体面,只把一颗心,捧到了君前。肃宗见他形容憔悴而神色凛然,感其忠悃,授他左拾遗之职——虽只是个从八品上的小官,管的不过是讽谏过失、荐举贤能,可杜甫受得郑重,仿佛接了传国玉玺。

    他哪里知道,这“拾遗”二字,拾的从来不只是君王的过失,更是这满地狼藉、无人收拾的江山。

    这麻鞋,是他一路从长安走到凤翔的见证,鞋底磨穿了两层,脚底结了茧,可每一步,都朝着“重整山河”四个字去。肃宗或许只在意他来了,杜甫自己却在意——来的不只是个人,是一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痴。后世总说杜甫“忠君”,可他忠的,从来不只是坐在御座上那个人,而是御座之下,那些活生生的人。麻鞋见天子,见的不只是君,是一个读书人,把自己整个人,押给了这摇摇欲坠的江山。这双麻鞋,后来被他收在行囊,随他走过华州、秦州、成都,直到草堂的雨夜,仍压在箱底——那是他一生,最骄傲、也最心酸的勋章。

    初到行在,杜甫意气风发。他上诗称贺,记行在光景,也记民间疾苦,盼朝廷体恤兵燹下的黎庶。可没过多久,他便撞上了一桩让他心寒的事——宰相房琯雅善兵略之名,实则陈涛斜一败涂地,肃宗借此罢其相位,以儆效尤。杜甫与房琯素无深交,却因曾上书论事,又见其冤,便上疏力救,言“罪细不宜免大臣”。这一疏,触了肃宗的逆鳞。

    肃宗本就多疑,疑他结党营私,虽未加罪,却也疏远了他,旋即打发他回鄜州省家。诗人那点赤诚,在权术的石磨里,第一次尝到了被碾的滋味——他这才懂,自己想“致君尧舜”的那个君,也是会猜忌、会记仇、会把忠言当逆耳的凡人。

    在鄜州,他与离散的妻子儿女相聚。那一夜,他写《羌村》:“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乱世里,活着重逢,竟比死别更叫人不敢信。小儿女绕膝,他抱着,眼泪落进孩子头发里,分不清是喜是悲。

    可杜甫的“诗史”二字,终究不在朝堂,在民间。真正的苦难,不在凤翔的奏章里,在千里外那些被征发的村庄、被踏破的门扉、被拆散的人家。他要去的,正是那片血泪之地——而那里,正等着他用一支笔,替无数哑了的嘴,说出话来。

    在凤翔的那些日子,杜甫并非一无所见。他见过行宫里君臣庆功的酒,也见过城外新坟里无人认领的骨。他渐渐明白:自己那“致君尧舜”的梦,原是书生的痴;而天下苍生的苦,才是活生生的真。左拾遗的印,能讽谏君王的失,却劝不住里正手里的锁链;能荐举朝中的贤,却荐不回石壕村里被带走的命。这落差,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后来便化作了诗——不是愤懑的骂,是沉甸甸的记。他从此知道,与其在朝堂上做一只可有可无的鹦鹉,不如到民间去,做一支替哑者说话的笔。

    第二节石壕村之夜——“暮投石壕村”

    乾元二年(759),邺城溃败的消息传来时,杜甫正自洛阳探亲北返华州任所。

    他亲眼见过邺城之溃后的惨状——六十万大军,因无帅而一夜瓦解,甲仗委地如山,溃兵流窜如蚁,沿途村落十室九空。这一溃,非但没平了叛,反倒把更大的灾难,兜头砸向了百姓。朝廷要补兵,补兵就要抓丁;抓丁的吏,便如恶狼,夜入村庄,不问老幼,但凡能喘气的男人,一律带走。

    那一夜,杜甫暮投石壕村。

    石壕,乃陕州道旁一小村,村破人稀,本就不多的人家,大半空着——壮丁早被征空了。杜甫叩开一户农家借宿,主人是位老翁,须发皆白,见是官身,慌得直哆嗦,连茶碗都端不稳。老翁有个老伴,儿孙俱在军中,家中只剩乳下的孙儿,和孙儿的娘——那媳妇连件完整的裙衫都没有,羞于见人,终日缩在灶后。

    这家人,原本也是殷实的庄户。老两口一生劳作,攒下几亩薄田、两头瘦牛,三个儿子先后娶妻生子,虽不富裕,却也算团圆。可邺城一战,征走了三个儿子;战报传来,两个已成了枯骨。剩下那头瘦牛,前月也被里正牵去充了军资。如今家里,只剩老两口、一个守寡的孙媳、一个嗷嗷待哺的孙儿,和半间漏风的茅屋。杜甫借宿时,老翁筛了半碗杂粮粥待客,自己却背过身去,不肯同吃——那点粮食,是留着给孙儿的。诗人端着那碗粥,喉头哽得咽不下:他这“官”,竟要蹭一家老小最后的口粮。

    更鼓才敲过二遍,村外忽然传来蹄声与火把的光。是里正带著差吏,来捉壮丁了。

    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

    老兵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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