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证据

    第37章 证据 (第1/3页)

    后面的库房,是前面的两倍。这里有着一排三层的榆木架。

    每年都按年份立着一摞摞的蓝色账簿,最上面,记录着这一年的流水情况。

    中间记的是前年的东西。

    最底下一层,用的是一块油布裹着,是更老的旧档。

    按照惯例,年底的时候,都要封存起来,等官府或者来往的钱行来检查。

    陶掌柜踮着脚从中间一层架子抽出一册。

    封皮上,写着【永丰栈簿·承和廿四年春】字样。

    他翻了翻,找到了“陆氏东庄”那一页。

    那上面记着:【承和廿四年二月初九,陆氏东庄售粟米一百八十七石,价银63.58两,收银周姓管事,送粮人自称侯府庄子。】

    【粮袋原印:沈庄。】

    银两一栏上的墨水,都是灰色的。应该是后面被人补上的。

    “你瞧,这银两数描过。但是,存根也不能这样用啊。”陶掌柜伸出一根手指,在这几个大字上轻轻一点。

    他转过身,从最下面一层的油布中,抽出一本更小的小册子。

    封面为糙黄色的,是发奉存根簿。

    每次售出的粮食,都要给卖主开发奉,存根留底备查。

    左上角,盖商号章。

    右下角,写买主牌号。他翻到二月初九那一页。

    【承和廿四年二月初九,收陆氏东庄粟米一百八十七石,每石价银三钱四分,合银六十三两五钱八分。】

    【实付:侯府周管事领去,凭戳。】

    【发奉字号:永贰叁柒。】

    【粮袋印,沈庄。】

    【附注:送粮人称系侯府东庄,非陆氏本庄佃户自来。】

    沈照棠的目光,落在六十三两五钱八分上。

    东庄账册上写的是【受灾减产,陈粮贱卖,得银二十二两。】

    正簿上写被描成模糊数,不过发奉存根白纸黑字,63.58两。

    “还有这个。”陶掌柜又从架子侧面拿出一张折叠的硬纸。

    打开一看,赫然是循环簿的一页。旧簿缴官,新簿继用之间的过渡档。

    上面,用苏州码,记着同日出入:【初九,入陆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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