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停战协议

    第272章 停战协议 (第3/3页)

月10日,上午。

    第三轮谈判开启,主要解决具体操作问题。

    “徐州和济南的日军,什么时候开始缴械?”

    李将军问道。

    “八月十五日,如何?”

    “可以。八月十五日上午八时,两地同时开始缴械。我方会派接收组进入阵地。”

    “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预计三天。”

    “二十万人,光是清点武器弹药就需要不少时间。”

    “缴械后,士兵们住在哪里?”

    “我方会在城外设立临时营地,提供帐篷和粮食。等船只准备好,分批运往青岛和连云港,再乘船回国。”

    “船只由日方提供,必须是民船。”

    松冈点头道:“好。”

    “关于伪军的问题。”

    王司长开口。

    “长江以北的所有伪军,总计还有约三十万人,必须在九月一日前向我军投降。”

    “我会通知各地驻军,配合贵方的工作。”

    “还有伪政府人员。”

    “县一级以上的伪政府官员,必须向我方登记,接受审查。有血债的,要追究责任。”

    松冈犹豫了一下:“这一点……”

    “这是中国的内政。”

    政委道。

    “贵方不需要干涉。”

    松冈点头:“明白。”

    8月10日。

    傍晚时分,协议的最终文本敲定。

    一共八条,十七条细则。

    松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在上面签了字。

    政委也签了字。

    两人交换文本,再次握手。

    “松冈先生,希望这份协议,能够结束两国的战争。”

    “我也希望如此。”

    8月11日。

    北平。

    新华广播电台。

    播音员的声音传遍全国。

    “我人民政府与日本国政府,于八月十日在北平签订停战协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政府;二、日军立即停止一切和解放军的敌对行动;三、被围困于徐州、济南之日军,于八月十五日向解放军缴械投降,并由我方安排遣返回国;四、长江以北所有日占区,于十月一日前移交我方接管;五、所有伪军须于九月一日前向我军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