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05年12月-07年3月

    第一百五十三章 05年12月-07年3月 (第3/3页)

留下,三人商量了半天,最终形成了一个分配方案,即玉强一千万,玉兰和树杰各五百万,玉军三百万,发福和庆凤各二百万。

    彩云对树杰说:“明天你就给各家开个账户,并办一个存折,把款打过去。你二叔的存折先放我这里,别的直接发下去。另外,跟税务部门联系一下,看如何纳税,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含糊,一定要按章纳税。”

    “好的。”

    玉强刚进房门,小董就问:“怎么样?”

    “定了。”玉强把他们研究的结果全部告诉了小董,并问她:“满意吗?”

    “什么时候兑现?”

    “妈让树杰明天就去办。”

    小董乐了:“太好了,我们终于有了可以自己支配的钱了。”

    “这一千万怎么用,全都由你做主。”

    小董高兴得上前搂住玉强,使劲亲了他几下:“亲爱的,你真好!”

    “妈还说,这事必须要保密,千万不能让有运知道,防止他重返赌场。”

    “还是妈考虑问题周到,特别要嘱咐玉兰和庆凤,千万别说漏了嘴。”

    “这个你放心,妈肯定会安排的。”

    彩云拿到玉军的存折后,就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分红的情况。玉军得知后感到惊讶:“妈,给我这么多钱干什么?”

    “给你就收下,别问为什么,树熙今后要用钱的地方很多,给他备着。”

    玉军自打和秀丽分手后,公司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和树熙主要靠他的工资生活,所以,这笔巨款对他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不久,区法院公开审理局长高杰和霍万芳案件,各区县局代表参加了庭审旁听,玉军也去了。

    检察机关指控霍万芳受贿六万元,高杰受贿二万元。庭审时,两人对此供认不讳。法院判两人犯受贿罪,判处霍万芳有期徒刑六年,判处高杰有期徒刑二年。

    局党组决定,办公室主任改任质量科科长,陈玉军改任办公室主任,邹孝仁任法制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办公室是局机关的一个综合部门,包括行政、党建、纪检、人事、财务、后勤等各项工作。现有公务员八人,工勤人员四人,临时工九人,一共二十一人,而其他科室一般都是三到五人。

    质监系统的区县局没有党办、人事科和财务科的编制,这三个部门的工作都由局办公室负责,所以,玉军还承担党办主任、人事科科长和财务科科长的职责。

    玉军上任后不久,就开始年终总结。在民主测评时,玉军又有五张不称职的票,这让他很不理解。以前他怀疑是万芳干的,可现在只少了一票,说明之前不是她组织人干的,那会是谁呢?

    现在所有的票都在他手里,他把投他不称职的五张票全部拿出来逐一进行分析,发现这五张票里,邹孝仁全部是优秀,而他优秀的票数一共只有五个。因此,他推定投他不称职的五张票中一定有邹孝仁,这让他感到很惊讶。

    进一步分析,他还发现邹孝仁的四个“哥们”的优秀票数,全部集中在给玉军划不称职的那五张票里。由此他断定,这事就是邹孝仁组织他那四个哥们干的。再往下推,向区纪委匿名举报的人,也很可能就是他。

    冤家宜解不宜结。春节前,玉军专门邀请邹孝仁和他那四个哥们吃饭,名义是感谢——按照邹孝仁自己的说法,纪委来人调查时,他和几个好友为他说了不少好话。

    酒席上,邹孝仁颇为得意,以为玉军真的信了他那套说辞,更没料到玉军早已识破他在测评投票上的手脚。

    玉军觉得有必要借机敲打他一下,否则这顿饭就白请了。想到这,他便跟邹孝仁说:“我这次测评又有五张不称职票,你觉得,会是哪些人干的?”

    邹孝仁不假思索:“上次我不是帮你分析过吗?你忘了?”

    “忘不了。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办公室主任,还兼着局里的人事科科长,全局所有测评票都在我这里,只要稍微分析一下,里面的门道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那是,你是专家型领导,这点小事不在话下。”

    玉军见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收住,从微笑到面无表情,再到双眉紧锁,几个“哥们”也面面相觑,便知道这番话已经戳到了要害。他趁势又说:“你这次能接我的班,负责法制科,应该知道我的为人了吧?”

    “那还用说?多谢你帮忙,来,我敬你!”

    “不用谢。”两人一饮而尽。

    玉军放下酒杯,语气不重,但字字分明:“我这人就这样——宁愿人负我,我不负人。但凡事都有个度,希望往后我们互相帮衬,共同进步。”

    “你说得对。我下一步转正,还少不了你帮忙。你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好,希望你说到做到。”

    为了加强全局党建工作,局党组提出,局党委增设一位副书记,并提议由玉军同志担任。

    玉军两年前就被选举为局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局党委根据党组提议,经研究决定,并报区直机关工委批准,玉军同志任天元区质监局党委副书记。

    一年后,市局党组决定,市局特设处吴副处长任天元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特设处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的监管,2000年由劳动局划转到质监局。所以,吴局长对质监局的其他业务并不熟悉,到任后只分管办公室。他知道玉军对全局业务工作比较熟悉,遇事总是先和他沟通,然后再和主管局长商量。

    到任不到一周时间,就遇上一个棘手的事:一个消费者在辖区内一个自发形成的市场购买的炸鸡,给孩子吃后中毒身亡。

    区食品办给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发了一个《关于亚硝酸盐中毒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指出辖区内一小作坊销售的炸鸡亚硝酸盐超标一百八十倍以上,致使一名儿童中毒身亡。

    紧接着,区政府也下发了会议通知,将于下周召开食品安全会议。

    各有关单位领导都明白,这个会议就是一个追责会议。按规定,因食品安全造成人员死亡的有关责任单位,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一般都要被追责。吴局长虽然对本市食品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不是很了解,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就是食品小作坊属于质监部门监管范围,所以他感到压力很大。

    特别是分管质量科的杨副局长,更是寝食不安。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他便召集质量科开会研究对策,初步认定涉事者的“前店后坊”经营模式,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商业行为,但这需要统计部门出具行业分类意见。

    他把这一情况立即向局长汇报,希望他出面协调此事。吴局长说,他刚到这里,跟区领导和各部门的领导都不熟悉,要求他去做工作。

    没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给统计局局长打电话。对方表示,因涉及责任追究,需要区政府发文,他们才能考虑此事。

    区政府办表示,没有领导的批示,他们不能发文。但区有关领导的意思是,马上就要召开追责会议,如果会议决定要进行行业分类划分的话,再办也不晚。

    眼见这条路走不通,杨副局长只好再次找局长商量,并提出建议,希望玉军出面帮忙。

    吴局长跟他说:“玉军是自己人,有什么事你可以直接找他谈。”

    “您分管办公室,还是您跟他说比较合适。”

    “这好办。”说完就拨通了玉军的电话。

    玉军过来就问:“局长,什么紧急事?”

    两位领导和他说明了情况和意图。玉军道:“我的观点是设法把我们从该事件中摘出来,只要能说明这件事跟质监部门无关就行了。至于是谁的责任,那是区委区政府的事,我们没必要纠缠这个问题。”

    局长道:“没错,就是这个意思。问题是怎么才能把我们摘出来?”

    “我先研究一下,然后写个材料报给您。”

    杨副局长跟他说:“这事火烧眉毛,刻不容缓。明天下午食品办就要召集有关部门汇报自查情况,监察局领导也要到会,可能是为下周的追责会做准备。”

    局长又问他:“你那个材料什么时间能拿出来?”

    “明早一上班。”

    “好,马上回去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