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2005年8-12月
第一百五十二章 2005年8-12月 (第3/3页)
的职责是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他把自己的职责陈述了一遍。
办案人员把一个案卷递给玉军:“你看看这个案子是你主办的吗?”
玉军看后道:“是我主办的。”
“你既然知道你的职责所在,为什么还要主办此案?”
“这确实违反了总局查审分离的有关规定,所以局长做出这个决定时,我是坚决反对的。”
“可你后来还是主办了此案,这是为什么?”
玉军对此作了详细说明。
办案人员又问:“后来查明这个产品存在涉及人身安全的严重问题,为什么没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或五十条进行处罚,而是按照第五十四条处罚?”
“本案能否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或五十条进行处罚,我们也进行了研究,经请示市局法规处,他们也吃不准。法规处处长带着我就这个问题专门请示了总局法规司一位专家级领导,他指出:各项指标检测合格,不能认定有冒充行为;产品在标准没有规定的内容方面存在缺陷,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应承担行政责任;本案不能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或五十条进行处罚,不能对本条款作扩大解释。因此,我们决定按五十四条处罚,审委会也一致同意我们的意见。”
“即使是按五十四条处罚,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也属于从轻处罚,本案有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吗?”
“我们原定的是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但企业只同意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处罚。他们在陈述申辩时提出了几条申辩意见,审委会认真分析了企业的申辩意见,认为有一定的道理,决定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经我们对企业负责人和法律顾问进行普法教育,企业最终也接受了我们的处罚决定,案件顺利办结。”
第一次询问终于结束。
树熙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给母亲打电话,请她找人把父亲救出来,但秀丽表示无能为力。他又和姐姐一起,找到了分部的杨副部长。杨副部长称自己已经退休,跟这些领导们的联系也少了。但他还是给区监察局局长打了电话,得知玉军没什么大问题,便安慰他俩,说估计很快就会放人,两人不知是真是假,只好回去等待。
树红又给小芳打电话,向她求助。小芳感到惊讶,一边安慰树红,一边找人帮忙。
小芳转业后,安排在区医院继续从事护理工作,平时接触领导也很少。因为丈夫老怀疑她和玉军关系暧昧,所以也不便请家人出面帮忙。但她打听到他们医院一名副院长的爱人在区纪委工作,便找到这位副院长,他答应给问问情况。
不知是巧合还是找人起作用了,两天后玉军就出来了。树熙抱住面容憔悴的父亲,泪流满面:“爸,您怎么变成这样了?”
玉军极力安慰儿子:“没事,休息两天就好了。”
树红也问他:“二叔,是不是有人栽赃陷害你?”
“应该是有人举报。但经调查,组织上认为我是清白的,明天就去上班了。你们俩都不要把这事告诉老家人,听见了没有?”两人都点了点头。
树红和小芳一起做了几个菜,树熙给母亲打电话,希望她也回来一起吃顿饭,但秀丽说她晚上有应酬回不来,树熙也没有再坚持。
玉军打开一瓶红葡萄酒,几人共同举杯,祝贺他平安归来。
局长被双规后,市局指定李副局长临时主持工作。玉军上班后,首先来到他办公室,向他汇报了有关情况。
李局告诉他:“区纪委领导来电表示,有关你的举报不实,没有证据表明你在廉政问题上存在违规行为,希望单位不要因接受调查对你产生负面影响。我也希望你不要因此背上思想包袱,继续发扬你那股工作激情和敬业精神,把工作做得更好。”
“您放心,我会的。”
“下周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宣布区纪委对你的调查结果和领导的意思,消除影响,以正视听。”
邹孝仁见玉军被顺利放回来,感到很纳闷。他觉得自己在玉军被带走后写给纪检部门的那封匿名信中,许多内容很难查证,特别是他向局长行贿的问题,很容易将两人捆绑在一起,怎么这么快就被放出来了呢?难道自己是命中注定就没有官运吗?他真的不甘心。
事实既然如此,他也只好面对。他跟玉军说:“纪检人员找我调查你的问题时,我差点跟他们急了。这么好的干部,你们仅凭一个举报就抓人,这合适吗?现在还没完没了地来调查,有什么好查的?他要是受贿,天底下就没有廉洁的干部了。”
玉军半信半疑道:“谢谢你为我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