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法国人的最后一张牌

    第575章 法国人的最后一张牌 (第2/3页)

引用十七次,全部涉及核设施许可与核材料安全,零次用于电网设备。”

    勒布朗把手放在桌沿。

    “历史上未曾涉及室温超导线路,因为欧洲过去缺少对应技术,法律需要面对新问题。”

    “新技术可以触发新规则讨论,现行条文的适用对象仍由条文确定。”

    何明远调出欧盟电网设备协调规则。

    “输电电缆、变电设备和新型电网装置依成员国准入程序处理,欧盟可提供技术协调,协调权限无法直接取代成员国审批权。”

    法国代表席上的法律顾问递给勒布朗一张纸,勒布朗看完后再次起身。

    “零阻线路具备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属性,即便第二十三条存在适用范围争议,欧盟层面依旧有权为跨境项目建立统一许可。”

    何明远翻到法律意见末尾。

    “重大能源基础设施规则允许欧盟提供程序协调、信息共享和跨境影响评估,项目许可仍由成员国监管机构签发。”

    屏幕上出现三国项目分类文件。

    德国项目由联邦网络局与技术认证机构负责。

    匈牙利项目由能源与公用事业监管机构处理。

    奥地利项目由本国电网与设备认证窗口受理。

    “三个项目已经依现行规则完成分类,法国修正案要求在分类完成后更换审批框架,却拿不出足以覆盖电网设备的法律条文。”

    荷兰代表举手。

    “何先生,若零阻线路未来接入跨境骨干网,欧盟委员会能否参与?”

    “可以参与跨境影响协调,也可以要求共享运行数据,设备许可、工程许可与运营责任仍归成员国。”

    “统一安全标准呢?”

    “IEC工作组文本可作为共同测试依据,欧盟也可建立区域补充规则,规则需要量化技术依据,无法靠改写条文适用对象完成。”

    荷兰代表低头在文件上作了标记。

    葡萄牙代表调出三国分类文件后,向法国席位提出问题。

    “法国修正案为何没附第二十三条完整文本?”

    勒布朗看向法律顾问。

    “提案摘要只保留与跨境协调直接相关的段落,完整法规可由各方自行检索。”

    何明远把第三页对照图定在主屏。

    “修正案要求改变成员国审批权限,法律依据却以摘要形式删去适用对象,这已经超出摘要取舍。”

    会议厅后排有人抬起相机,又被工作人员示意放下,闭门讨论阶段只允许官方记录设备运行。

    德国代表举起桌牌。

    “德国联邦网络局已经复核启棠提交的十二页法律意见与九十六页附件,第二十三条确实指向核设施,德方认为法国修正案缺乏适用依据。”

    勒布朗转向德国席位。

    “统一审查有助于保护欧洲工业体系,德国企业同样会从中获益。”

    德国代表合上文件。

    “工业顾虑可以进入政策讨论,审批权变更需要明确法律授权。”

    他抬手确认自己的立场。

    “基于何明远先生提交的法律意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反对本修正案。”

    匈牙利代表紧随其后。

    “匈牙利项目属于本国工业园电网改造,现行分类明确,项目准备工作将依原程序推进。”

    奥地利代表也提交反对意见。

    “奥地利已补齐设备分类文件,当前找不到重启审批框架的理由。”

    五国联署席位开始出现变化,葡萄牙代表要求法国补充法律授权来源,法国方面给出的仍是重大基础设施协调条款。

    荷兰代表重新申请发言。

    “荷兰认可统一技术协调,却无法支持用核设施条款覆盖电网设备,本代表团撤回对修正案的支持。”

    葡萄牙代表也关闭了联署确认。

    “葡萄牙将投反对票,未来可另行讨论跨境数据共享机制。”

    屏幕右上角的联署数量从五降到三,只剩法国、卢森堡与比利时保持支持。

    勒布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