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律法归一 糅合蒙汉新旧法典

    第209章:律法归一 糅合蒙汉新旧法典 (第2/3页)

拔弩张、水火不容。

    一边是守旧勋贵,力保蒙古祖制、拒绝汉化;一边是崇文儒臣,力推汉家律法、革新国制。

    两派僵持不下、当庭激辩,你争我论、互不相让,大明殿内争论之声不绝于耳。

    色目重臣阿合马立于班中,冷眼旁观片刻,随即微微一笑,缓步出列,折中进言,句句皆为私利权谋:

    “陛下,臣以为,纯用札撒则失民心、乱民政,纯用汉律则束勋贵、碍军政,二者皆不可取。

    不如蒙汉糅合、新旧兼收!军政重罪、叛逆谋反、军马刑律,依蒙古札撒,重典峻法、以武威震慑天下;民间诉讼、田亩赋税、婚俗民事,依汉家旧律,规整秩序、安抚黎民百姓。

    新旧相融、各取所长,既不违祖宗旧制,又可安江南新附,两全其美、朝野安定!”

    阿合马素来狡黠圆滑,深知忽必烈既不愿舍弃蒙古国本,又想要汉法治世安民,这番折中论调,精准踩中帝王心思,不求极致革新、不求彻底守旧,只求维持朝堂平衡、稳固自身权位。

    朝堂吵嚷半日,始终未有定论。

    忽必烈端坐龙椅,默然听完全部争辩,眼底神色深沉,心中早已自有权衡。

    他一生兼容并蓄、务实治国,绝非顽固守旧的草原可汗,亦非全盘崇儒的汉化君主。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纯用蒙法,则失华夏民心、天下难治;纯用汉法,则失蒙古根本、勋贵离心、武臣怨怼、国本动摇。

    大元是蒙古人的王朝,亦是大一统的华夏王朝,二者不可偏废。

    沉吟良久,忽必烈抬手压下满堂嘈杂,沉声定音:

    “朕意已决!不废蒙制,不弃汉法,糅合新旧、参酌古今,定大元一代独有律法!”

    随即,忽必烈当庭颁下改制铁令,开启大元律法归一之大变:

    其一,废除天下三法并行的混乱格局,取缔南宋江南旧律、停用金代残缺泰和律,以蒙古札撒为根本骨架,以唐宋汉律为枝叶细则,糅合整编,创立专属大元的新式律典。

    其二,律法分两大体系,泾渭分明、各行其道。军国大政、宗室奖惩、军马刑案、谋逆叛乱、边关重罪,悉依蒙古札撒旧制,严刑峻法、尚武重威,保全蒙古立国铁血之本;民间田土、赋税徭役、婚姻邻里、市井诉讼、州县民事,悉数参照汉唐宋金正统律法,以礼定规、以法安民,规整华夏民生秩序。

    其三,特设律法编修局,由真金太子总领其事,汉儒名臣执笔修典,蒙古勋贵、色目重臣参议审核,三方制衡、共同裁订,确保新法兼顾蒙汉、平衡朝野。

    其四,新法推行循序渐进,北方慢慢革除旧俗、适配汉家民事律法,江南缓缓废弃宋制、遵从大元新规,南北同步归一,杜绝骤然改制引发天下动荡。

    旨意颁下,朝堂两派各有得失、皆无异议,满朝文武尽数躬身领旨。

    真金太子领旨之后,即刻入驻律法编修局,日夜伏案、统筹修典。

    此间修律,最是艰难拉扯、处处妥协。

    汉儒臣子执笔修法,力求规整礼制、宽待民生、约束官权、减免苛刑,处处以仁政为本、以安民为先;蒙古勋贵参议之时,逐条驳回亲民条款,坚持保留贵族特权、军户豁免、部族优待;色目官员则借机夹带私货,在财税律法之中增设漏洞,为日后贪腐敛财埋下伏笔。

    几番拉扯、反复权衡、层层妥协之下,一部不伦不类、新旧混杂、利弊共生的大元新律,终于定稿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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