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 提笔挥毫

    第509章 提笔挥毫 (第2/3页)

募内地流民至边地开垦,给田给种,头三年免赋,三年之后按亩纳粮,定以低额,使民有利可图。

    一途为商屯,许商人在边地置田雇工耕种,所收之粮就地售与边军,官府按市价收购,不加征派。

    三者之中,民屯尤要。

    边地空虚,不在无城,在无人。若能使流民乐居边地,则田有人耕、城有人守、贼至有人御。然徙民实边,不可强令,前代强徙之例,民多不愿往,半途逃散者过半。

    臣以为,与其强徙,不如诱之:减边地之赋税,增边地之互市,设边地之学塾,建屋舍以居之、给牛种以助之。

    边民有利可图、有业可守、有学可教,则虽不招而自至。若使边民有余粮可卖、有余钱可积,则其心自安,所谓安居乐业者,此之谓也。”

    “又,屯田之策当与互市相济。边民苦于耕织之利薄,若以中原之布帛茶叶,换边外之马匹牛羊,使边民有市可贸、有利可图,则虽不招而自至。

    商屯所以可行者,亦因互市之利可期。前代河西互市,每年以丝绸布匹易马数千匹,边民获利丰厚,商路畅通,边境得以久安。此亦前代之良法,今可仿行。”

    第二块内容写完之后,他蘸了第三次墨,开始写最后一块。

    “其三,边民之安抚,在使民有所依、有所盼、有所惧。有所依者,官为之倚,有司不得侵渔,苛捐不得擅加。

    边地州县官吏,常有以征收为名下乡搜刮者,名目繁多,民不堪其扰,轻者弃田逃亡,重者啸聚山林,反为边患。前代边吏多有贪虐之弊,以致边民逃亡,边土沦丧,非皆兵败,亦因民失所依,不为朝廷守。

    前代守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