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陆氏注资
第386章:陆氏注资 (第1/3页)
融资协议的初步达成,让苏雨感到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但这种轻松并没有持续太久。陆景辉提出的条件——“参与全过程”——听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远比她预想的要复杂得多。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陆景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每一项都需要苏雨和她的团队认真对待。
尽职调查
协议签署前的第一项工作是尽职调查。陆氏资本的财务和法律团队对苏雨的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包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主创团队的合同状况、预算的合理性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苏雨和她的团队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准备各种文件和数据,回答各种问题。
尽职调查的过程中,苏雨第一次见识到了陆景辉的做事风格——他不是一个轻易相信别人的人。他的团队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严格的核查,甚至对剧本中某个场景的拍摄成本提出了质疑。苏雨不得不与李晨曦一起,重新核算了那个场景的预算,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分项说明。
“他是一个谨慎的人,”林晚在电话中对苏雨说,“但这未必是坏事。谨慎的投资者,通常也是可靠的投资者。”
苏雨同意林晚的判断。她虽然感到有些疲惫,但她知道,陆景辉的谨慎,恰恰说明了他对这个项目的重视。
投资协议的条款
尽职调查完成后,陆氏资本的律师团队起草了一份投资协议草案。苏雨与林晚仔细审阅了每一条条款,并与对方进行了多轮谈判。
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陆氏资本将向项目投资六千万元人民币,覆盖制作和宣传发行的全部费用;苏雨作为项目的核心制片人,拥有创作决策的最终决定权;陆景辉作为投资方代表,有权参与项目的关键决策会议,但不得干涉具体的创作过程;项目的知识产权归苏雨的工作室所有,陆氏资本享有优先投资续集的权利。
这些条款基本上符合苏雨的预期。但有一项条款,让她感到有些不安——协议规定,如果项目出现严重超支或延期,陆氏资本有权更换制片人或终止项目。
“这是标准的风险控制条款,”林晚解释道,“大多数投资协议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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