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三个月拉锯,赔偿到位

    第373章 三个月拉锯,赔偿到位 (第2/3页)

误工费的计算时长和标准、陈大友的后续康复治疗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预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以及最重要的,王德发应承担的份额与宏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问题。

    古民和蒋文斌做了充分准备。他们根据法律规定、本地司法实践、类似判例,为每位伤者计算了详细的赔偿清单,有理有据。谈判桌上,蒋文斌负责法律条文和专业交锋,古民则负责把握节奏和底线。他明确表示,底线是必须覆盖所有已垫付和未来必然发生的医疗费、合理的伤残赔偿及后续康复费。在此基础之上,可以就部分项目的计算标准进行协商,目的是尽快拿到钱,让伤者安心治疗和恢复,也让宏远公司尽快了结此事,避免诉讼拖延带来的更大损失(包括可能的行政处罚和商誉损失)。

    谈判进行了四轮。古民适时展示了“软”与“硬”的两手:“硬”的是,明确告知对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将坚决通过诉讼解决,并会向媒体和相关部门持续反映宏远公司“漠视工人生命、推诿赔偿责任”的态度;“软”的是,在总赔偿额达到心理预期后,在个别项目(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上做出了适度让步,并同意在协议中约定,宏远公司支付赔偿款后,伤者方配合其向王德发追偿(尽管希望渺茫),追回款项按比例返还宏远公司。这让宏远公司觉得,虽然支付了一大笔钱,但至少部分锁定了损失上限,并获得了向直接责任人追偿的权利凭证,对公司内部有个交代。

    战场四:内部协调与稳定。

    古民不仅要对外博弈,还要对内安抚和管理预期。陈建国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父亲重残,未来渺茫,他一度情绪崩溃,甚至萌生过“拿不到足够赔偿就和建筑公司同归于尽”的极端念头。古民多次与他深谈,帮他分析利弊:走法律途径是唯一可行且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过激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自己陷入绝境。古民将每一步进展、每一项计算都向陈建国解释清楚,让他看到希望和路径。同时,古民也明确告知,自己垫付的四十五万,必须从赔偿款中优先偿还,这是借款合同约定的,也是保障自己家庭、维持后续法律行动能力的基石。陈建国在绝望中,将古民视为唯一的依靠,最终选择信任和配合。

    其他两位加入共同诉讼的工友家属,也由古民和蒋文斌定期沟通,解释进展,安抚情绪,确保他们不会在压力下私自与建筑公司达成不利的和解。

    古民自己的父母,则由母亲照顾父亲的身体,古民定期汇报进展,让他们安心。父亲古建国身体逐渐康复,但心理上对工地产生了深深的恐惧,对给儿子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和奔波劳碌感到愧疚。古民不断开导父亲,强调“人没事就是万幸,钱可以再挣,公道必须讨回”。

    经过近两个月的反复拉锯,在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论的支撑下,在诉讼压力和经济利益的权衡下,宏远建筑公司最终做出了实质性让步。在事故发生后第三个月末,双方达成了最终的一揽子赔偿和解协议。

    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1. 赔偿总额:宏远建筑公司一次性向古建国、陈大友等四位伤者支付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该金额涵盖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针对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残疾辅助器具费(预估)、后续康复治疗费(部分预估)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规定的全部赔偿项目。

    2. 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宏远建筑公司将上述款项一次性支付至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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