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古民条件:不设对赌,不干涉运营
第361章 古民条件:不设对赌,不干涉运营 (第2/3页)
出类似功能,甚至投入更多资源进行推广,你们的优势如何维持?”
3. 数据价值与变现:“你们通过开源工具触达了大量精准用户,并收集了海量(匿名)财务行为数据。这在数据为王的时代是巨大资产。但你们似乎自我设限,严格禁止数据商业化。这是出于伦理,还是暂时没有找到合规的变现路径?未来是否会调整?”
4. 团队能力:“你们的团队背景偏向产品、内容和财务咨询。如果要向‘个人职业风险工具’或更复杂的企业服务拓展,是否需要补充完全不同领域的人才?团队的学习和扩张能力如何?”
古民和陈明一一回应:
• 关于天花板,他们承认短期内无法实现互联网式的指数增长。但他们认为,在财务规划这个极度依赖信任的领域,“慢即是快”。他们追求的并非是用户数量的天花板,而是用户信任深度和单客价值深度的天花板。未来增长,依赖于基于同一信任基础,不断挖掘更深、更复杂的财务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这类似于“纵深挖掘”而非“横向扩张”。
• 关于竞争,他们认为核心壁垒恰恰是巨头难以快速复制的“信任”和“中立”标签。巨头产品天然带有销售属性或生态捆绑目的,难以让用户相信其中立性。而实验室的纯粹工具属性,是其获得信任的基石。此外,将专业问题“翻译”成小白可用工具的方**,也需要对专业和用户需求的深度理解,并非简单抄袭界面就能实现。
• 关于数据,古民明确表示,这是“红线伦理”,而非“暂时策略”。用户因信任而使用工具、提供反馈,任何将此数据用于用户未明确同意的商业目的的行为,都是对信任的根本背叛,会摧毁实验室存在的根基。实验室的商业化路径,必须基于“用户主动寻求的、明确付费的服务”,而非数据的隐性变现。
• 关于团队,他们承认需要引进新的人才,这也是融资的部分目的。但强调实验室的核心能力是“问题抽象与工具化”的方**,这种方**可以跨领域应用。新的产品方向,需要的是具备该领域知识(如职业发展、保险、法律)且认同实验室理念的专家,实验室可以为其提供方**和产品化支持。
会议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投资方的问题尖锐务实,古民团队的回应也坦诚直接,不回避困难,不夸大前景。会议结束时,秦浩表示:“你们的思考非常深入,模式也很有特点。我们需要内部讨论一下。我们会尽快给出下一步的反馈。”
投资意向书(TS)与核心分歧
一周后,启明创投发来了一份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条款相对标准,给出了一个基于实验室当前业务规模、增长潜力、团队背景及模式稀缺性的估值,处于早期项目的合理区间。投资金额足以覆盖团队未来两年的研发和运营成本,并留有缓冲。
然而,在关键条款上,分歧出现了:
1. 业绩对赌(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TS中设置了一条基于收入增长的业绩对赌条款。若未来两年收入未达到约定指标,则启明创投有权以更低价格获得额外股份(即“调整估值”)。这是VC控制风险、激励创业者的常见条款。
2. 保护性条款与董事会席位:TS要求,公司重大决策(如增资、股权变更、主营业务变更、年度预算外大额支出等)需经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同意。同时,投资方要求一个董事会观察员席位。这也是常规操作。
3. 优先清算权:约定如公司被出售或清算,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创始人团队获得相当于投资额一定倍数的回报,剩余部分再按股权比例分配。同样是标准保护条款。
4. 赎回权:约定在一定年限后(通常5-7年),若公司未能上市或被并购,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或创始人回购其股份。这给了投资方一个退出保底。
面对这份TS,实验室内部出现了不同声音。
陈明认为,从市场角度看,这份TS条件“不算苛刻”,甚至可以说“比较友好”,估值也体现了认可。业绩对赌虽然压力大,但设定的收入目标并非遥不可及,可以视为一种鞭策。“这是我们第一次拿到一线机构的TS,是个里程碑。有些条款可以尝试谈判,但大框架可以接受。引入资本,能让我们更快地招人、开发新产品、拓展市场。”
李薇和赵博则更担忧。李薇担心业绩压力会扭曲行为:“如果我们满脑子都是对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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