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收养法第六条
第502章 收养法第六条 (第2/3页)
“再说句犯忌讳的话,”她声音放轻了些,“您要是真为孩子想,就别拿政策当借口,逼一个怕您怕到发抖的孩子,往一条她不愿走的路上赶。你都没看见孩子都被吓成什么样子么?我不敢相信你带走后,丹丹会怎么样?”
陆峰站在原地,脸上血色褪了又回,回了又褪。
他望着陆灵缩在林慧怀里、把脸埋得死死的那个小小背影,忽然觉得,自己这一趟,算是白来了。
半晌,他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丝干涩的笑:“好……好。”
“孩子,就……劳你们多费心了。”
他转身,一步一步往外走。
那背影,比来时更矮,塌下去一大截。
他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
堂屋门口,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一地光里。
林慧搂着陆灵,鼻尖发酸,低头在孩子发顶亲了一下,沈青山走过来,站在两人身后,向一座无声的大山静静守护着她们。
既守护丹丹。
也守护自己的亲孩子。
“寄养”,这两个字,就是她替丹丹,替自己孩子,留的那张底牌。
周文秋没想到沈青山竟然想到这么个主意。
领养变寄养。
成功解决掉现在的僵局。
离开之前,看了一眼林慧的肚子。
这个孩子能不能活下来,就看陆灵如何做了。
不过,她能在林慧肚子里面,离不开她灵泉的缘故。
本来她就不该有这么个孩子。
没人看见,陆灵埋在那片肩窝里的脸,嘴角几不可察地往上弯了一下。
她要留下了!
只不过她不叫领养了,叫寄养。
寄养,不如领养。
听得出那个意思:她是被“寄”在这儿的,跟寄放在别人家的物件似的,人家随时能把她还回去。
领养的孩子,是名正言顺成了人家的孩子;寄养的孩子,是替人看着,看一天,算一天。
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沈家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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