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收养法第六条

    第502章 收养法第六条 (第2/3页)

  “再说句犯忌讳的话,”她声音放轻了些,“您要是真为孩子想,就别拿政策当借口,逼一个怕您怕到发抖的孩子,往一条她不愿走的路上赶。你都没看见孩子都被吓成什么样子么?我不敢相信你带走后,丹丹会怎么样?”

    陆峰站在原地,脸上血色褪了又回,回了又褪。

    他望着陆灵缩在林慧怀里、把脸埋得死死的那个小小背影,忽然觉得,自己这一趟,算是白来了。

    半晌,他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丝干涩的笑:“好……好。”

    “孩子,就……劳你们多费心了。”

    他转身,一步一步往外走。

    那背影,比来时更矮,塌下去一大截。

    他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

    堂屋门口,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一地光里。

    林慧搂着陆灵,鼻尖发酸,低头在孩子发顶亲了一下,沈青山走过来,站在两人身后,向一座无声的大山静静守护着她们。

    既守护丹丹。

    也守护自己的亲孩子。

    “寄养”,这两个字,就是她替丹丹,替自己孩子,留的那张底牌。

    周文秋没想到沈青山竟然想到这么个主意。

    领养变寄养。

    成功解决掉现在的僵局。

    离开之前,看了一眼林慧的肚子。

    这个孩子能不能活下来,就看陆灵如何做了。

    不过,她能在林慧肚子里面,离不开她灵泉的缘故。

    本来她就不该有这么个孩子。

    没人看见,陆灵埋在那片肩窝里的脸,嘴角几不可察地往上弯了一下。

    她要留下了!

    只不过她不叫领养了,叫寄养。

    寄养,不如领养。

    听得出那个意思:她是被“寄”在这儿的,跟寄放在别人家的物件似的,人家随时能把她还回去。

    领养的孩子,是名正言顺成了人家的孩子;寄养的孩子,是替人看着,看一天,算一天。

    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沈家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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