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永乐条约

    第679章 永乐条约 (第2/3页)

下,举国上下,百姓惶恐,武士沉默,公卿惊惧。

    所有人都真切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天威不可触犯,什么叫犯大明疆土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若只写在文书上,未必有人当真。

    可当二十余名倭寇头目死在京都闹市,日本上下便都记住了。

    恩威并施雷霆惩戒过后,郑和见足利义满恭顺听话,做事稳妥,终于开启了勘合贸易谈判。

    足利义满等这一日,等得眼睛都快绿了。

    他亲自出面,与幕府重臣、礼官、财计官一同赴馆驿议事,姿态仍旧恭敬,言辞也不敢强硬。

    郑和坐于上首,随行官员列在两侧,文书摊开,笔墨备齐。

    大明开出的条件很明白。

    日本若能长期约束境内海寇,杜绝倭患,便可开放官方朝贡贸易,颁发勘合百道,准许按期入朝通商。

    足利义满听到“勘合百道”四字,心中一震。

    这便是他要的东西,勘合在手,通商有门。

    有了勘合,幕府便可掌控朝贡贸易,把私商、诸侯、寺社势力都拦在规矩之外。

    谁能出海,谁能贸易,谁能借大明通商发财,都要看幕府脸色。

    这等好处,足利义满岂会拒绝?

    他几乎没有迟疑,立刻应允。

    “臣愿谨遵天朝规制。”

    接下来,双方订立朝贡规制,条款一条条写入宗藩文书。

    其一,十年一贡,不得擅自提前,也不得逾期滥贡。

    这条是为了防止日本使团隔三差五跑来“进贡”,说是进贡,实则借机贸易,若不设限,朝贡能被他们玩成赶集。

    其二,每次贡船不得超过两艘,随行人员不得超过两百人。

    这条更直白,来可以来,但别拖家带口,别把一整支商队塞进贡船里。

    朝贡是朝贡,不是全村出海卖货。

    其三,无大明勘合,不得私自渡海通商,凡私渡者,一律按海寇匪盗论处,就地剿捕,杀无赦。

    这条便是把刀架在私商与海贼脖子上。

    没有凭证,就别乱跑,敢乱跑,便按倭寇办。

    其四,幕府永久承担管束倭患之责,凡有东瀛浪人跨海劫掠,由日方自行捕拿处置,并承担罪责。

    这一条最重。

    往后大明沿海再起倭患,日本不能装傻。

    你说不是你派的?

    可以,可人是从你地界出来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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