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我要回国
第174章 我要回国 (第2/3页)
以来,我对唱歌当演员并无太大的兴趣,至于开公司,这跟我现在的专业并不冲突。因为我这辈子不会一直沉浸在理论之中,我会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生活当中。这样,我学得越多,对我今后的事业越有利。”朱红玉和那仁花对宋浩文的这番话无法完全理解,因为在当时,还没有科学家个人开公司的先例,科研和生产是相互隔开的,科研是拿工资跟经费的,生产是拿工资和奖金的,科研所是国家单位,科学家的发明专利归科研所;工厂也是国家企业,生产的利润归国库。
而在宋浩文的前世,专利权的归属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养着科学家,拿出经费让他们科研,最后的成果却属于个人;第二种是企业出钱养着科学家,最后专利归企业所有。
所以,专利权这方面,前世国家行为太过宽泛,企业行为倒像现在的国家行为。
朱红玉猜测道:“你的意思是等你拿到了高文凭,再去办高科技企业?这个国家允许吗?”那仁花不以为然道:“就是国家政策许可,凭你一人,怎么可能办得好高科技企业?”宋浩文点头道:“当然一个人再牛,单靠自己,确实不可能办得成一个大的企业。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如果我要办一家科技公司,肯定要招一批优秀人才的,就像国外的微软公司那样经营。”朱红玉沉吟片刻,说:“想不到你的志向不小呢。”那仁花拉着宋浩文的手说:“小宋子,虽说你比我们小得多,但是你的远见卓识很让我佩服。等我毕业后,我就跟着你干,如何?”宋浩文呵呵笑了起来:“那姐,不是你跟着我干,是我们一起干。只要你们敢于放弃铁饭碗,我们一起创业,我可以保证绝对不会让你们后悔。红玉姐,你怎么说?”朱红玉想到宋浩文的商业奇才,也是有点心动,不过现在她还下不了这个决心。
“放弃公职做个体,兹事体大,到时再说吧。”宋浩文知道现在让她们答应,也不现实,就不再继续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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